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解读
2023-03-14 09:52:21
数字众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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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数字经济,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,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,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、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,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。发展数字经济目前已成为国家战略。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,正在成为新时代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力量,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,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》等促进政策。2021年底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项论证。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科技强国、网络强国、数字中国、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等讲话精神为指导,目的是为“五子联动”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、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法治保障。为确保立法时效,建立了立法工作专班,发挥提前介入、专班推进、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作用,由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主管领导担任双组长,多次就立项、起草、重点问题等开展调度工作。为了加快立法进程,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原计划9月一审改为7月一审。为提升立法质量,践行民主立法要求,通过常委会机关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,书面征求各区人大常委会意见,就条例重点内容以问卷形式征求了市、区、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意见,重点研究了市委转交的市政协协商意见,征求了市人大法治建设顾问意见,多次座谈、实地调研征求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、中介机构意见。数字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“大动脉”。条例一是规定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。支持建设新一代高速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、卫星互联网、量子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,推动建设感知物联网和车路协同基础设施。二是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。促进数据、算力、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融合发展。三是加强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。统筹推进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,支持建设通用算法、底层技术、软硬件开源等共性平台。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“血液”。条例规定了数据汇集、利用、开放、交易和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等方面内容。一是强化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。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,公共机构向市级大数据平台汇聚数据;建立全市公共数据共享机制,推动公共数据和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;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,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放非公共数据,促进数据融合创新。二是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。设立公共数据专区,探索设立公共数据特定区域,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等,促进数据应用。三是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。单位和个人对其合法正当收集的数据,所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的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;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;支持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活动。条例以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改造,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。条例规定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。一是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。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提升基础软硬件、核心元器件、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。二是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。支持建设开源社区、开源平台和开源项目等。三是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。支持安全产业和平台经济发展;鼓励数字经济业态创新,支持自动驾驶、互联网医院、知识生产产业发展,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,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。条例要求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。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产业生态。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整合产业资源,提供远程协作、在线设计、线上营销等创新服务。二是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。鼓励国有企业树立全面数字化转型的行业标杆,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创业。三是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。推动工业、金融、传统商业、农业农村、文化等方面的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发展。一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,推进数字政务“一网通办”、城市运行“一网统管”、各级决策“一网慧治”,促进政府智慧履职,深化数据赋能基层治理,民众便利办事。二是促进场景开放,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;强调数字无障碍建设、提升民众数字素养和技能等,弥合数字经济鸿沟,使数字经济发展机会可得、成果可及。三是完善平台企业自我治理和政府治理,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,确保数字经济发展安全有序。一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,采取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;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建立数据治理和合规运营制度。二是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,构建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,采取措施监测、防御、处置网络安全风险。三是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。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规则和监管方式,鼓励平台企业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渠道。